我看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简介
简说加国的保险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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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曾说,人生有两件事无法回避:一个是死亡,另一个是交税。

  传统上,华人社会一向忌讳谈论死亡。虽说人早晚都会辞世的,人们说话办事仍尽量避开与死字(甚至相似的发音)沾边,为的是图吉利。然而,当我们讨论如何降低意外事件所造成的危机时,避免不了要提到伤残、死亡等。不管人们怎样地不情意去考虑发生意外事故的后果,现实表明,事先具有充分地准备,能使自己和家人生活在安心而有保障的环境中。中国有两句老话不是也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据统计, 加拿大百分之八十的家庭和三分之二的个人拥有人寿保险. 即使如此, 人们存在着这样的本性, 仍不愿用今天的收入去换取明天的利益. 殊不知, 人寿保险的更大的意义在于受保人及其家庭能够在平安无虑的心情下生活.人们通常会给自己的车辆、房屋购买保险,但面对人寿保险往往表现得犹豫不决。殊不知一个人最有价值的财产是--具有从事工作获得收入的能力。如意外事故摧毁了这种能力--伤残或死亡,带来的直接后果将使其家庭失去或减少了经济来源,造成财务危机。而这种危险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大家不妨计算一下,一个家庭的主要工作者从40岁时开始,以年收入5万并每年5%的递增幅度,到其65岁时会有多少收入,那是几百万的概念。如果这个家庭在其40岁时失去了此收入来源,他(她)们将依靠什么呢?这笔不断的收入来源只有人寿保险能够代替。而每月支付的保险费只占收入的很少一部分。

  一般来讲,西方人重保险,东方人重储蓄。其实,终生的人寿保险也包括储蓄的功能。不少年轻人对人寿保险不以为然。一些人往往到觉悟时已晚,不是已不被保险公司接受或是被迫付高的保险费。降低由无法控制的意外事故所带来的危机,使您及家人能在安心、舒适的环境下生活,人寿保险在人们最需要的时候提供现金给您或您深爱的家人。依加国税法,人在去世时其财产被认为转让给了受益人,必须交纳有关税款。加上其安葬费、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费用等都需要面对。安排不好的话,只能被迫以未必合理的价格出售财产以支付这些费用。让保险赔款来付上述税、费。此外,人寿保险赔款给受益人可以得到最有价值的税收利益,它是免税的,不必付所得税。

  某些企业为职员设立有 Group 人寿保险项目,保额为职员收入的两、三倍不
等。您需完全搞清楚集体保项的有关条款,计算一下所保额度是否满足了您及家人的需要。此外应了解的是,此保险在您调离或退休后通常自动停止。那些没有集体保险的职员及自雇人员更应慎重考虑有关投保人寿险的问题。

  总体来讲,人寿保险可分为两大类:

  阶段人寿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阶段人寿保险适合一个阶段的需要,通常保费比终身的要低(与购买时的年龄有关)。不过,如事故发生在保险结束之后,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终身保险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确定了保险范围及条件后,投保人定期支付保费,如被保人不论何种原因死亡,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受益人。


  上述人寿保险项目可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种类,各具特色。不同的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保险范围及保费高低都会有所不同。投保之前应进行了解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项目。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可选择增加有关条款或附录,也能中途停止合同。保险合同还能与个人 RRSP 计划结合。由于保险合同条款比较复杂,最好事先向有关专业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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