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退还保费的规定

中途退还保费的规定

  由于受保人提前回国等原因,可申请退还尚未到期的保费,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 保单之正本;
  2 由受保人或申请人签署的声明书,证明将无索偿情况发生;
  3 退保原因, 如提前回国的证明(机票副本等).

  投保人由于任何原因而改变入境时间,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以便调整受保期限。如果受保人无法到加拿大来旅行而取消保险合同,尽管该保险尚未正式生效,保险公司亦将收取$25元手续费。
  保费退还只适用于未使用过的日期,保险公司以收到申请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未使用的保费必须不低于三十五元。申请人须于保单生效期内通知公司,公司将于退还的保费中扣除二十五元的手续费。
  如顾客当初以信用卡付的保费, 保险公司将直接退款到信用卡; 若用支票为支付方式,则由保险代理在得到保险公司的退款后, 退还给申请人.

说明

  退款条件:
  1 如在保险期间有索赔事件发生,保险公司将不退保费;
  2 每次申请退款收取$25管理费;
  3 净退款额不超过$10 时不退款;
  4 退款额按保险公司收到申请时起计算未使用天数的保险费用;
  如保险期过后才申请退款, 保险公司将不退款.

申请退款所需材料:
  1 保单原件;
  2 提供提前离境的证明,如机票复印件等;
  3 书面声明将不会有索赔事件发生,被保人或申请人签字.并注明收款
人的姓名, 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请顾客将上述资料寄给21st保险公司, 其地址为:

  21st Century Travel Insurance Limited
  995 Elgin Street West, Suite 4, Cobourg, Ontario K9A 5J3
  咨询电话: 1-800-56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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